齐鲁师范学院工程结算审计资料交接单填写说明
1.齐鲁师范工程结算报审表一份,由审计处留存,其中内容须填写完整。
2.工程施工合同五份,双方签字盖章日期等要素必须齐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五份,需由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工程内容需概述清楚。
4.工程结算书五份,其中必须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表,由施工单位盖章。
5.签证单及相关说明汇总一式五份,按照齐鲁师院政综字【2016】5号文件执行。按照齐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第18号的规定,送审值超过合同值的,要出具书面材料,原则上送审值不能超过合同值的10%。
6.竣工图纸五份,由施工单位盖章。
7.施工说明五份,由施工单位盖章。
8.投标文件一份。
9.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一份。
10.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注:以上材料必须有一份原件,且复印件必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签字者对所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