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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齐鲁师范学院审计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源头监管、完善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共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齐鲁师范学院审计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王玉华

副主任:林松柏 李启波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绍军  刘  建  孙  磊  牟  伟  李伯伟

杨  磊  张建国  傅国红  魏培海

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委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傅国红兼任。

二、主要职责

审计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上级内部审计政策规定,领导和部署学校审计工作;

2.研究制定学校内部重要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重要审计规章制度;

3.审定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含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4.审议学校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

5.研究讨论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

6.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重要审计整改及审计结果的运用;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